上海招商网络> 正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同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至2022年底。原则同意《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支持浦东在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创造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站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的新起点上,扎实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试点,推动审批管理服务从“以政府部门供给为中心”向“以市场主体需求为中心”转变,走出一条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新路径,为在全国范围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更好克服“准入不准营”现象积累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上海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总体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要围绕全球资源配置、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开放枢纽门户等四大功能,解放思想、突破创新,在市场准入多头审批发证、市场主体高度关注的行业领域,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同步建立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在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的同时守牢风险防范底线,实现审批更精简、监管更有效、服务更优质。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充分发挥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国务院办公厅、司法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协调,积极帮助解决改革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典型做法和经验。
五、《总体方案》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上海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来源:招商网络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市与区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的通知
2020-09-18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征用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0-06-24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020-06-10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实行税种综合申报的公告》的解读
2020-05-29上海市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2020-05-25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浦东新区一批行政审批的决定
2020-05-25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振消费信心强力释放消费需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05-25